【壓縮機網】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第143號:空氣(壓縮的)屬不燃氣體,危險貨物編號22003,UN編號1002,構成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規定,氧化性氣體:危險性屬于2.2項非易燃無毒氣體且次要危險性為5類的氣體超過臨界量可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05\XG1-2007——第1002號:壓縮空氣危險性屬于2.2項,但不屬于次要危險性為5類的氣體。因此壓縮空氣不屬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物質。CN編號22003。
根據《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管道構成重大危險源。
(1)長輸管道
①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且設計壓力大于1.6MPa的管道;
②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輸送距離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稱直徑≥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壓和高壓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
(3)工業管道
①輸送GB5044中,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氣體、液化氣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的管道;
②輸送GB5044中極度、高度危害液體介質、GB50160及GBJ16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MPa的管道;
③輸送其他可燃、有毒流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MPa,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壓縮空氣不具有毒性、可燃、易爆特征,不屬于甲、乙類氣體,因此壓縮空氣管道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規定,氧化性氣體:危險性屬于2.2項非易燃無毒氣體且次要危險性為5類的氣體超過臨界量可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05\XG1-2007——第1002號:壓縮空氣危險性屬于2.2項,但不屬于次要危險性為5類的氣體。因此壓縮空氣不屬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物質。CN編號22003。

根據《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管道構成重大危險源。
(1)長輸管道
①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且設計壓力大于1.6MPa的管道;
②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輸送距離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稱直徑≥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壓和高壓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
(3)工業管道
①輸送GB5044中,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氣體、液化氣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的管道;
②輸送GB5044中極度、高度危害液體介質、GB50160及GBJ16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MPa的管道;
③輸送其他可燃、有毒流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MPa,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壓縮空氣不具有毒性、可燃、易爆特征,不屬于甲、乙類氣體,因此壓縮空氣管道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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