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9】55號)規定,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近日對于政策有關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單、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行了調整。新政策已于3月1日起...
按照《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9】55號)規定,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近日對于政策有關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單、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行了調整。新政策已于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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