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所屬地區
浙江
進展階段
報批可研
正文內容
舟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壓縮機網】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報告(含冷能綜合利用工程)的請示》(舟發改基綜〔2016〕10號)悉。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核準的批復》(國能油氣〔2015〕35號)和部門專家審查意見,現將有關工程初步設計內容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
項目一期LNG處理能力為300萬噸/年,建設2座16萬立方米LNG儲罐、LNG裝卸船工藝系統、加注工藝系統、氣化外輸工藝系統、槽車裝車工藝系統、冷能綜合利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輔助設施。
二、總平面布置
同意設計中采用的接收及加注站總圖布置和功能分區。火炬位于廠區東北角,獨立成區,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海水取、排水滿足工藝及操作要求。
同意將場地豎向設計中廠前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區域的場地設計高程調整至高于北面毗鄰布置的LNG儲罐的高程,滿足規范及相關文件的要求。
三、工程工藝
(一)同意設計中采用的工藝路線。卸船、裝船工藝采用單根液相總管、一根氣相平衡管線和一根LNG循環管線。非卸船、裝船時,通過LNG循環管線以小流量循環來保持卸船、裝船總管處于低溫狀態。正常運行時,接收及加注站BOG回收采用再冷凝工藝;當裝置沒有氣化外輸時,BOG經過低溫壓縮機加壓后由高壓常溫壓縮機再次升壓,直接進入管網,正常運行時無排放。LNG儲罐為全容式混凝土頂儲罐(FCCR)。
(二)同意LNG接收及加注站氣化器配置設計。
(三)同意槽車裝車系統設置14個裝車位及其配套的裝車設施。
(四)同意冷能綜合利用工程采用1 套LNG 氣化能力為100 T/h 的雙循環冷能利用系統(乙烯循環和丙烷循環,帶發電、制冰、空調功能)和1 套LNG 氣化能力100T/h 的單循環冷能利用系統(丙烷循環,一期建設丙烷循環氣化設備,預留發電機位置,遠期建設發電設施)。
四、管道
同意設計中選用的管道材料。低溫LNG工藝管道均采用不銹鋼、海水管道采用GRE、消防水管道采用碳鋼,管道選材應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經濟可行。
五、自控
同意設計中采用的自控系統,包括工藝控制系統(DCS)、火焰/氣體監控系統(FGS)和緊急停車系統(ESD)。
六、電氣
同意由舟山開發區新港變電所引雙重35KV線路至廠區變電所,并配置事故發電機供電系統。
七、電訊
同意電訊系統設計。主要包括行政電話系統、調度/擴音呼叫系統、UHF廠區無線集群對講系統、VHF海事無線對講系統、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等。
八、土建
(一)原則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場地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g。
(二)同意設計提交的生產性構筑物結構形式。
九、給排水
同意接收站水源來自站外市政管網,工藝海水在滿足環保要求后直接排海。生產廢水(主要指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后作為廠區綠化用水或排放,為避免污染地下水質,污水管道與檢查井等構筑物的接點處設置防水套管。
十、廠前區工程
(一)原則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廠前區工程設計。
(二)同意采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設計方案。
十一、消防
同意工程消防設計方案。下一步應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查并按其審查意見執行。
十二、安全
同意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方案,下階段應進一步完善安全設計有關內容,并按規定做好安監審查工作。
十三、節能
(一)同意設計采用的再冷凝工藝方案,在設備選型時充分考慮節能要求。
(二)同意冷能綜合利用工程設計方案。
十四、環保
按《關于浙江舟山國際航運船舶液化天然氣加注站試點項目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舟環建審〔2014〕24 號)意見執行。
十五、征地
根據《關于舟山國際航運船舶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站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4〕59號),同意本項目用地規模為區域面積895.3 畝(圍墻范圍內)。
十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初步設計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為610466.13萬元(詳見附件),本項目的資金為自有資金與銀行貸款組成,其中建設投資的70%為向銀行貸款。
附件: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總概算表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
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總概算表
單位:萬元
序號
工程項目或費用名稱
費用
占報批總投資比例
一
第一部分工程費用
346251.42
66.00%
1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200875.98
38.29%
2
碼頭項目
135125.24
25.76%
3
冷能利用項目
10250.20
1.95%
0.00%
二
第二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
89936.07
17.14%
1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75976.62
14.48%
2
碼頭項目
12505.18
2.38%
3
冷能利用項目
1454.27
0.28%
0.00%
三
第三部分:預備費
23135.01
4.41%
1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15142.89
2.89%
2
碼頭項目
7381.52
1.41%
3
冷能利用項目
610.60
0.12%
0.00%
Ⅰ
建設投資合計(一+二+三)
459322.50
87.56%
Ⅱ
建設期利息
28462.00
5.43%
Ⅲ
流動資金
122681.62
23.39%
其中:鋪底流動資金
36804.49
7.02%
建設項目總投資
610466.13
附注:投資項目執行唯一代碼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項目“平臺受理、代碼核驗、辦件歸集、信息共享”。請項目業主準確核對項目代碼并根據審批許可文件及時更新項目登記的基本信息。
抄送:新奧(舟山)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發
加入日期 | 2016年12月27日 | 所屬地區 | 浙江 | 進展階段 | 報批可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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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內容
舟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壓縮機網】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報告(含冷能綜合利用工程)的請示》(舟發改基綜〔2016〕10號)悉。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核準的批復》(國能油氣〔2015〕35號)和部門專家審查意見,現將有關工程初步設計內容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
項目一期LNG處理能力為300萬噸/年,建設2座16萬立方米LNG儲罐、LNG裝卸船工藝系統、加注工藝系統、氣化外輸工藝系統、槽車裝車工藝系統、冷能綜合利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輔助設施。
二、總平面布置
同意設計中采用的接收及加注站總圖布置和功能分區。火炬位于廠區東北角,獨立成區,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海水取、排水滿足工藝及操作要求。
同意將場地豎向設計中廠前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區域的場地設計高程調整至高于北面毗鄰布置的LNG儲罐的高程,滿足規范及相關文件的要求。
三、工程工藝
(一)同意設計中采用的工藝路線。卸船、裝船工藝采用單根液相總管、一根氣相平衡管線和一根LNG循環管線。非卸船、裝船時,通過LNG循環管線以小流量循環來保持卸船、裝船總管處于低溫狀態。正常運行時,接收及加注站BOG回收采用再冷凝工藝;當裝置沒有氣化外輸時,BOG經過低溫壓縮機加壓后由高壓常溫壓縮機再次升壓,直接進入管網,正常運行時無排放。LNG儲罐為全容式混凝土頂儲罐(FCCR)。
(二)同意LNG接收及加注站氣化器配置設計。
(三)同意槽車裝車系統設置14個裝車位及其配套的裝車設施。
(四)同意冷能綜合利用工程采用1 套LNG 氣化能力為100 T/h 的雙循環冷能利用系統(乙烯循環和丙烷循環,帶發電、制冰、空調功能)和1 套LNG 氣化能力100T/h 的單循環冷能利用系統(丙烷循環,一期建設丙烷循環氣化設備,預留發電機位置,遠期建設發電設施)。
四、管道
同意設計中選用的管道材料。低溫LNG工藝管道均采用不銹鋼、海水管道采用GRE、消防水管道采用碳鋼,管道選材應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經濟可行。
五、自控
同意設計中采用的自控系統,包括工藝控制系統(DCS)、火焰/氣體監控系統(FGS)和緊急停車系統(ESD)。
六、電氣
同意由舟山開發區新港變電所引雙重35KV線路至廠區變電所,并配置事故發電機供電系統。
七、電訊
同意電訊系統設計。主要包括行政電話系統、調度/擴音呼叫系統、UHF廠區無線集群對講系統、VHF海事無線對講系統、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等。
八、土建
(一)原則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場地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g。
(二)同意設計提交的生產性構筑物結構形式。
九、給排水
同意接收站水源來自站外市政管網,工藝海水在滿足環保要求后直接排海。生產廢水(主要指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后作為廠區綠化用水或排放,為避免污染地下水質,污水管道與檢查井等構筑物的接點處設置防水套管。
十、廠前區工程
(一)原則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廠前區工程設計。
(二)同意采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設計方案。
十一、消防
同意工程消防設計方案。下一步應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查并按其審查意見執行。
十二、安全
同意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方案,下階段應進一步完善安全設計有關內容,并按規定做好安監審查工作。
十三、節能
(一)同意設計采用的再冷凝工藝方案,在設備選型時充分考慮節能要求。
(二)同意冷能綜合利用工程設計方案。
十四、環保
按《關于浙江舟山國際航運船舶液化天然氣加注站試點項目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舟環建審〔2014〕24 號)意見執行。
十五、征地
根據《關于舟山國際航運船舶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站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14〕59號),同意本項目用地規模為區域面積895.3 畝(圍墻范圍內)。
十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初步設計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為610466.13萬元(詳見附件),本項目的資金為自有資金與銀行貸款組成,其中建設投資的70%為向銀行貸款。
附件: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總概算表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LNG)接收及加注站
項目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總概算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工程項目或費用名稱 |
費用 |
占報批總投資比例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費用 |
346251.42 |
66.00% |
1 |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
200875.98 |
38.29% |
2 |
碼頭項目 |
135125.24 |
25.76% |
3 |
冷能利用項目 |
10250.20 |
1.95% |
|
|
|
0.00% |
二 |
第二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 |
89936.07 |
17.14% |
1 |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
75976.62 |
14.48% |
2 |
碼頭項目 |
12505.18 |
2.38% |
3 |
冷能利用項目 |
1454.27 |
0.28% |
|
|
|
0.00% |
三 |
第三部分:預備費 |
23135.01 |
4.41% |
1 |
接收及加注站項目 |
15142.89 |
2.89% |
2 |
碼頭項目 |
7381.52 |
1.41% |
3 |
冷能利用項目 |
610.60 |
0.12% |
|
|
|
0.00% |
Ⅰ |
建設投資合計(一+二+三) |
459322.50 |
87.56% |
Ⅱ |
建設期利息 |
28462.00 |
5.43% |
Ⅲ |
流動資金 |
122681.62 |
23.39% |
|
其中:鋪底流動資金 |
36804.49 |
7.02% |
|
建設項目總投資 |
610466.13 |
|
附注:投資項目執行唯一代碼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項目“平臺受理、代碼核驗、辦件歸集、信息共享”。請項目業主準確核對項目代碼并根據審批許可文件及時更新項目登記的基本信息。
抄送:新奧(舟山)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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