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網】項目概要
加入時間:2015.01.21
所屬地區:湖北
進展階段:環境評估
項目詳情
關于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神帆專用車生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的第二次公示
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神帆專用車生產項目
擬建地點: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
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擁有“神帆”牌系列自卸車、倉柵車、廂式車等二十余種專用汽車,并通過GBT19001-2008ISO9001:2008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公司占地面積59884m2,總建筑面積110727 m2,生產擁有職工82人。公司年生產專用汽車2000輛。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本項目專用車生產通過檢索國家發改委2011年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擬建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應為允許類建設項目,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
綜上,項目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
三、符合清潔生產原則
項目的涂裝車間參考HJ/T293-2006《清潔生產標準 汽車制造業(涂裝)》評價,在12項評價指標中,12項指標均達到一級水平,大部分清潔先進生產水平屬于國際先進水平,個別指標屬于國內先進水平以及基本水平。其他車間通過采用先進生產設備,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合格率,節約原材料,同時,使用清潔原材料、先進生產工藝及清潔環境管理,總體具有較高的清潔生產水平。
項目從原料、能源、設備、工藝、產品先進性以及污染物控制方面均能滿足清潔生產的要求,廠區內管理措施已按照HJ/T293-2006《清潔生產標準 汽車制造業(涂裝)》以及ISO14000管理體系的要求落實到位。
四、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
評價區環境空氣SO2、NO2、PM10日均值均符合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2)地表水
泗河常規監測斷面中各項評價指標中COD、BOD5、NH3-N均不達標。表明上述河段的水質較差,主要是因為該地區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隨意排放導致,隨著城市污水管網的逐漸完善,該地區的生活污水均進入污水管網,可以改善水質。
(3)聲環境
項目廠界滿足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標準。
五、污染物防治措施
5.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廢氣主要來自噴漆工序的噴漆廢氣及烘干廢氣。
噴漆廢氣:噴漆室經水旋噴漆室處理后排放,烘干室直接排放。
5.2.水污染防治措施
廠區廢水采用清污分流、分質處理的整體原則。
(1)生活污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2)生產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5.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后噪聲源主要為空壓機、風機、機加設備等設備噪聲。針對聲源的不同特性,分別采取局部隔聲門窗、減震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廠界貢獻值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5.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油、含油紗布、漆渣、污水處理站污泥、金屬邊角料、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衛生填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交與當地物質部門回收利用,危險廢物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廢物轉移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嚴格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及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使用合格的容器,減少物料散落。
六、運營期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6.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包括噴漆廢氣,主要污染物因子為二甲苯,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預測,各預測濃度達標。
6.2.地表水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與生活廢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6.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運營后,噪聲預測值廠界各預測點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6.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送交具有相應類別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主要采取焚燒、填埋處置、臨時儲存等方式,從處置流程來看,處置單位對本項目外委危險廢物所采取的處置方法是可行和適用的。生活垃圾做到無害化處置,一般工業廢物實現回收再利用,符合固體廢物“零排放”的規定。
七、環境風險
項目通過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同時,企業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以及應急管理體系,可有效降低環境風險事故概率。項目風險源主要為二甲苯,屬非重大危險源,通過采用相關措施進行防范,環境風險程度可接受。
八、公眾參與分析
調查過程中,大多數被調查者均表示贊成或可接受本項目的接受,項目的社會經濟效應得到被調查者的廣泛認同。少數被調查者對如何減緩工程建設和建成以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建設單位在切實落實本評價采取的措施以及相關承諾,公眾關心的環境影響均可得到緩解或消除,公眾對項目建設是可以承受的。
九、環評總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內,符合十堰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產品、工藝路線、規模等均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項目在建設中和建成運行以后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廢氣、污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的污染,在落實施清潔生產、污染防治措施、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后,外排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的允許范圍以內。項目的投產會產生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因此,該項目的建設方案和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擬定規模及計劃實施。
十、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
聯系人:尚總
十一、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十堰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聯系人:馮工
聯系電話:0719-8114343
十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公眾對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態度;
(2)公眾認為該工程運行期會產生哪些積極影響或消極影響;
(3)如何妥善解決該工程帶來的環境影響問題;
(4)公眾對該工程建設態度及對企業環保治理措施實施意見;
(5)公眾關心的其它問題。
十三、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渠道
為了解和聽取各界人士和項目周邊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將公眾意愿反映到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措施中,同時完善環評工作。請您對以上幾個問題踴躍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可來電、來函或預約上門交談。
十四、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屆滿。
【壓縮機網】項目概要
加入時間:2015.01.21
所屬地區:湖北
進展階段:環境評估
項目詳情
關于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神帆專用車生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的第二次公示
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神帆專用車生產項目
擬建地點: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
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擁有“神帆”牌系列自卸車、倉柵車、廂式車等二十余種專用汽車,并通過GBT19001-2008ISO9001:2008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公司占地面積59884m2,總建筑面積110727 m2,生產擁有職工82人。公司年生產專用汽車2000輛。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本項目專用車生產通過檢索國家發改委2011年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擬建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應為允許類建設項目,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
綜上,項目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
三、符合清潔生產原則
項目的涂裝車間參考HJ/T293-2006《清潔生產標準 汽車制造業(涂裝)》評價,在12項評價指標中,12項指標均達到一級水平,大部分清潔先進生產水平屬于國際先進水平,個別指標屬于國內先進水平以及基本水平。其他車間通過采用先進生產設備,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合格率,節約原材料,同時,使用清潔原材料、先進生產工藝及清潔環境管理,總體具有較高的清潔生產水平。
項目從原料、能源、設備、工藝、產品先進性以及污染物控制方面均能滿足清潔生產的要求,廠區內管理措施已按照HJ/T293-2006《清潔生產標準 汽車制造業(涂裝)》以及ISO14000管理體系的要求落實到位。
四、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
評價區環境空氣SO2、NO2、PM10日均值均符合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2)地表水
泗河常規監測斷面中各項評價指標中COD、BOD5、NH3-N均不達標。表明上述河段的水質較差,主要是因為該地區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隨意排放導致,隨著城市污水管網的逐漸完善,該地區的生活污水均進入污水管網,可以改善水質。
(3)聲環境
項目廠界滿足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標準。
五、污染物防治措施
5.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廢氣主要來自噴漆工序的噴漆廢氣及烘干廢氣。
噴漆廢氣:噴漆室經水旋噴漆室處理后排放,烘干室直接排放。
5.2.水污染防治措施
廠區廢水采用清污分流、分質處理的整體原則。
(1)生活污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2)生產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5.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后噪聲源主要為空壓機、風機、機加設備等設備噪聲。針對聲源的不同特性,分別采取局部隔聲門窗、減震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廠界貢獻值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5.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油、含油紗布、漆渣、污水處理站污泥、金屬邊角料、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衛生填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交與當地物質部門回收利用,危險廢物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廢物轉移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嚴格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及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使用合格的容器,減少物料散落。
六、運營期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6.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包括噴漆廢氣,主要污染物因子為二甲苯,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預測,各預測濃度達標。
6.2.地表水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與生活廢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6.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運營后,噪聲預測值廠界各預測點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6.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送交具有相應類別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主要采取焚燒、填埋處置、臨時儲存等方式,從處置流程來看,處置單位對本項目外委危險廢物所采取的處置方法是可行和適用的。生活垃圾做到無害化處置,一般工業廢物實現回收再利用,符合固體廢物“零排放”的規定。
七、環境風險
項目通過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同時,企業制定完善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以及應急管理體系,可有效降低環境風險事故概率。項目風險源主要為二甲苯,屬非重大危險源,通過采用相關措施進行防范,環境風險程度可接受。
八、公眾參與分析
調查過程中,大多數被調查者均表示贊成或可接受本項目的接受,項目的社會經濟效應得到被調查者的廣泛認同。少數被調查者對如何減緩工程建設和建成以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建設單位在切實落實本評價采取的措施以及相關承諾,公眾關心的環境影響均可得到緩解或消除,公眾對項目建設是可以承受的。
九、環評總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內,符合十堰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產品、工藝路線、規模等均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項目在建設中和建成運行以后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廢氣、污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的污染,在落實施清潔生產、污染防治措施、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后,外排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的允許范圍以內。項目的投產會產生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因此,該項目的建設方案和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擬定規模及計劃實施。
十、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湖北神帆專用汽車有限公司
聯系人:尚總
十一、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十堰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聯系人:馮工
聯系電話:0719-8114343
十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公眾對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態度;
(2)公眾認為該工程運行期會產生哪些積極影響或消極影響;
(3)如何妥善解決該工程帶來的環境影響問題;
(4)公眾對該工程建設態度及對企業環保治理措施實施意見;
(5)公眾關心的其它問題。
十三、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渠道
為了解和聽取各界人士和項目周邊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將公眾意愿反映到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措施中,同時完善環評工作。請您對以上幾個問題踴躍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可來電、來函或預約上門交談。
十四、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屆滿。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